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浏览次数:10

各位老师:
       接人力资源
处通知,2024年上半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,认定范围为各单位事业编制在编的专任教师、专职辅导员等。
      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人注意事项
1. 网上申请时间:申请人须在4月19日至4月29日(17:00前)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edu.cn)进行网上申请,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。
2. 申请资格要求:申请人必须通过江苏省内岗前培训;所有申请人,无论何种学历、职称,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(可至市普通话测试站进行测试,网址:http://www.pthcs.com/default.aspx)。
3. 申请材料要求:
(1)申请人须提交近期一寸白底纸质照片(25mm×35mm),
与网上报名照片相一致,人像比例合理、冲印清晰,不得使用艺术照、生活照、自拍照、翻拍照、大头贴等;
(2)身份证复印件;
(3)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(网上认证成功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,无法直接验证的学历,申请人须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,学信网www.chsi.com.cn在线申请);
(4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(网上认证成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);
(5)江苏省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(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,应提交省教育厅
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或免考证明材料)。2022年下半年及之前取得的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上标注“申免”的,还需提交免考批复
(6)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,拥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测,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作为免测材料
具体材料要求可参照附件中的详细通知,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,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,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,均直接认定不合格,申请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。
4. 体检地点: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申请教师资格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
;经研究, 南京市鼓楼医院、江苏省人民医院、泰康仙林鼓楼医院为指定体检医院,请申请人尽量到上述三家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格(见附件)上“体检医院意见”栏处明确给出“合格”结论,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,不予认可。2023年12月1日后于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合格均为有效,需携带体检合格报告及体检表格到体检单位盖章认定。
5. 系统申报时,认定所在地请选择“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”。

二、申报单位工作安排
敬请申报的老师在4月29(周一)下午17:00前按照附件的要求,将申请材料档案袋交至院办(H206)。


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(档案号请空缺).pdf

附件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.pdf

附件4体检表(A4纸正反打印).pdf

用户手册V1.0(申请人)-可在申请网页使用说明处下载.docx

院系(单位)需提交材料清单及提醒(含体检表样张).pdf.pdf